一、广东省潮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撤销潮安县,设立潮州市潮安区。以原潮安县(不含磷溪镇、官塘镇、铁铺镇)的行政区域为潮安区的行政区域。潮安区人民政府驻庵埠镇潮安大道68号。
将原潮安县的磷溪镇、官塘镇、铁铺镇划归潮州市湘桥区管辖。
二、广东省梅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撤销梅县,设立梅州市梅县区,以原梅县的行政区域为梅县区的行政区域。梅县区人民政府驻程江镇宪梓南路13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