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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二〇一五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

 

一、上海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
撤销上海市闸北区、静安区,设立新的上海市静安区,以原闸北区、静安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静安区的行政区域,静安区人民政府驻江宁路街道常德路370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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